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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 2025 年 5 月 16 日的股東會會議審議通過,現將權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權益分派基準日合并報表歸屬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潤為 66,994,500.2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潤為 73,520,885.25 元。本次權益分派共計派發現金紅利 4,719,119.10 元。
一、權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
以公司現有總股本 31,460,794 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幣現金。
2、扣稅說明
(1) 根據財稅相關規定,個人股東、投資基金適用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個人股東、證券投資基金持股 1 個月(含 1 個月) 以內,每 10 股補繳稅款 0.300000 元;持股 1 個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補繳稅款 0.150000 元;持股超過 1 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2)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RQFII) 根據國稅函[2009]47 號的規定,公司按 10%的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后,實際每 10 股派發 1.350000 元。
(3) 對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之外的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
二、權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權益登記日為:2025 年 6 月 12 日
除權除息日為:2025 年 6 月 13 日
三、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 2025 年 6 月 12 日下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北京 分公司”) 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投資者 R 日(R 日為權益登記日) 買入的證券,享有相關權益;對于投資者 R 日賣出的證券,不享有相關權益。
四、權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將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 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五、聯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龍崗區寶龍街道同德社區浪背村第六工業區 14 號
聯系人:王弘毅
電話:18923825098 傳真:0755-89889903
六、備查文件
(一) 《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二) 《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權益分派預案公告》
(三)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5 年 6 月 6 日